踢足球的基本规则_踢足球的基本规则视频
一.球场 (1)面积: 球场必须是长方形,它的长度,不能超过一百三十码,也不能短于一百码;它的阔超 过一百码,也不能短于五十码。(国际比赛的球场,长度为一百一十码至一百二十码,阔度为七十码至八十码。)无论任何情形,长度必须大于阔度。 (2)界线: 比赛球场必须有清晰的界线,线宽不得超过五英寸(12公分),也不能有V字形的凹沟。两边较长 的线,叫做边线;两端较短的线,叫做端线(或球门线)。 在球场的四角,应各竖一平顶的小旗 杆一支,旗竿的高度不得低于五英呎(一公尺五十公分);又在球场中线的两端外,至少距边线一 码的地方,也应各竖同一式样的旗竿一支。 中线应横过球场,球场的中央应划有清晰的一点,且 应以这一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划一圆圈。 (3)球门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球门)上,各距球门柱六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六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 成直角,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 面,名为球门区域。 (4)罚球区域: 在球场两端的端线上,各距球门柱十八码的地方,向场内划一条十八码长的垂线,使与端线成直角, 更划一线将这两条垂线伸向场内的两端连接,并与端线平行,在此三线与端线以内的地面,名为罚 球区域。 在球门线中央距场内十二码处,各作一清晰的记号,这就是罚十二码球的罚球点。以每一 罚球点为圆心,十码为半径,在罚球区外划一圆弧。 (5)角球区域: 以每一角旗竿竖立点为圆心,一码长为半径,在球场内划一个圆的四分之一。 (6)球门: 球门应设在两端线的中央,并须有两根直竖的柱子,上架一横木,两门柱到角旗的距离应相等。 两门柱相距为八码(从柱的内方量起),横木的下方距地面为八英尺。门柱和横木的宽度应相同。 门柱和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不得超过五英吋(12公分)。 门后可装一网,接连于门柱,横木及 地面,但这网应妥为撑持,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余地。 ◎球网可用大麻,黄麻或尼龙线编成,但尼龙化学纤维的绳子,不能比大麻或黄麻编的细小。 国际足协规则小组决议 (1)国际比赛球场最大面积为:长度一一0公尺、宽度六四公尺。 (2)各国足球协会必须严格遵照规定的面积,布置球场。在举办国际比赛时,必须于赛前,将比赛 地点及球场面积,通知客队的国家足球协会。 (3)国际足球协会规则小组,已同意规则中所用的英制与公制对照如下: 一百三十码……….一百二十公尺 一百二十码……….一百一十公尺 一百一十码……….一百公尺 一百码…………….九十公尺 八十码…………….七十五公尺 七十码…………….六十四公尺 五十码…………….四十五公尺 十八码…………….十六公尺五十公分 十二码…………….十一公尺 十码……………….九公尺十五公分 八码……………….七公尺三十二公分 六码……………….五公尺五十公分 一码……………….一公尺 八英尺…………….二公尺四十四公分 五英尺…………….一公尺五十公分 二十八英寸……….七十一公分 二十七英寸……….六十八公分 五英寸…………….十二公分 四分之三英寸…….一点九公分 二分之一英寸…….一点二七公分 八分之三英寸…….一公分 (4)端线的宽度,应和球门柱及横木的厚度相同,因此球门柱内外边的 线应是一样宽。 (5)为了划球门区域及罚球区域,在端线上量的六码及十八码的距离, 必须从球门柱的内方量起。 (6)球场的面积,包括场内各区域界线的宽度在内。 (7)所有的比赛,应依照足球规则供给标准设备,特别是国际比赛,尤应注意皮球的圆周及其它设 施。若有不合标准的设备,必须向国际足球总会报告。 (8)根据比赛规则进行的球赛,如困横木脱落或折断,应即停止比赛,甚至将这场比赛取销,除非 横木已装回原来的位置,或新安装的横木对球员已无危险性。不能用绳子来代替横木。 在友谊 比赛中,经双方同意,可以用没有横木的球门继续比赛,但应将已坏的横木移去,使对球员不 致发生危险。在这种情形下,可用绳子来代替横木,如果不用绳子,皮球从门柱之间全部越过 端线,裁判员认为是在横木下面穿过时,他应判为胜一球。 球赛的从新开始,应由裁判员在球 赛停止时,皮球所在地坠球继续比赛。 (9)各国足球协会可在规则第一章规定的范围内,对横木及门柱的厚度,阔度的最大量与最小量作 适当的规定。 (10)门柱及横木必须用木材,金属或随时经国际足协规则小组认可的物质做成。它的形状可以是 正方形、长方形、圆形、半圆形或椭圆形。不可用其它物质将门柱及横木做成其它的形状。 (11)于国际比赛前,加插「序幕赛」,须于比赛当天由两国协会代表,及担任该场国际比赛的裁 判员,审察当时场地情形来作决定。 (12)国家足球协会,特别是主办国际比赛的协会,必须限制摄影人数,并在距球门线外不超过十 公尺的地方,划一至少两公尺长的线,距角旗竿的距离大致相等,应禁止摄影人员超过这界 线,更应禁止使用闪光灯。 二、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70公分(28吋),不得少于68公分(27吋)。球 的重量,在比赛开 始时,不得超过450公克(16盎司),不得少于410公 克(14盎司)。 球的气压,在海平 面为0.6至1.1大气压力(每平方公分 600公克至1100公克=每平方吋8.5磅至15.6磅)。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 在球门区内,则坠球 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如果不是在比 赛中,如中场开球、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掷球入场时,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正式比赛中,只允许使用符合规则第二章条文规定的球。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管辖的比赛,所使用的足球必须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总核准合格」(FIFA APPROVED)标志。 正式的「国际足总检验合格」(FIFA INSPECTED)标志。 「国际比赛球标准」(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的证明。 足球上附有这些标志,表示正式通过检验,除了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基本规格,并且符合各种标 志的技术规格。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必须由国际足总理事长核定。执行检验的机构由国际足总核准。 各国家足球协会的比赛可规定使用有这三种标志之一的足球。其它所有比赛使用的球,必须都符合 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决议2 国际足总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及各国家足球协会管辖的比赛,比赛使用的球不可有商业,除 了竞赛及主办单位的徽章及授权的制造厂商的商标。竞赛规程可规定这些标志的大小及数量。 三、球员人数 球员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对抗,每队上场球员不可多於11人,其中一人是守门员。 如果任何一队少於7人,不可开始 比赛。 正式比赛 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足球联盟或国家足球协会管辖下,所举办的任何正式比赛,每一队最多可替换3名球员。 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规定可以提名几位替补球员。替补球员名单可填3人,最多7人。 其他比赛 其他比赛,最多可替换5名球员,并且必须依照下烈规定: 相关球队同意最多可替换几人。 在比赛开始前通知裁判。 如果未通知裁判,或在比赛开始前未作出决定,则替换球员不可多於3人。 所有比赛 所有比赛的替补球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送交裁判。替补球员未在比赛开始提出名单,不得替补上场比赛。 替换球员程序 替换比赛球员,必须遵照下列规定: 替换球员之前应先通知裁判。 替补球员应等到被替补球员已离开球场,并得到裁判的许可信号,才可进入球场。 替补球员应在比赛暂停时,只可由中线进入球场。 当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时,即完成替换。 完成替换时,替补球员成为比赛球员,被替补球员即失去比赛球员身分。 已被替补离场的球员不能再上场比赛。 所有替补球员无论是否上场比赛,都应服从裁判的判决及管辖。 更换守门员 任何球员都可以和守门员交换位置,并且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更换位置前应先通知裁判。 在比赛停止时进行更换位置。 违规及罚则 如果一替补球员未获得裁判允许即进入球场: 停止比赛。 警告该替补球员并举黄牌,并且必须离开球场。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当时球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 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如果一球员未获得裁判允许即与守门员交换位置: 继续比赛。 当球不在比赛中时,警告相关的球员,并举黄牌。 对本章规则的其他违规: 警告相关的球员,并举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因为裁判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 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如果是攻方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 球,则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的地点。 球员及替补球员判罚离场 球员在比赛开始前被判罚离场,可以从已提名的替补球员中替补一人。替补球员被判罚离场,不论是在比赛 开始前或是在比赛开始后,一律不得替补。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依据规则第三章的规定,每一队球员的最少人数,由各国家协会决定。 国际足总理事会的意见, 如果有任何一队球员少於7人,不应继续比赛。 决议2 在比赛中,教练可向球员传达技术性的指示。在划有技术区域的球场,教练及其他球队职员必须在技 术区域内,随时约束言行。 四、球员装备 安全性 球员不得穿戴对自己或其他球员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球员必要的基本装备包括: 运动衫或衬衫。 短裤-如果在短裤里面穿紧身裤,紧身裤的颜色要与短裤的主要颜色相同。 长袜 护胫 球鞋 护胫 全部覆盖在长袜内。 用合适的材料制成(橡胶、塑胶或类似材料)。 具有相当程度的保护作用。 守门员 每一名守门员球衣的颜色,要与其他球员、裁判及助理裁判服装的颜色不同。 违规及罚则 凡是违反本章规则: 不必停止比赛。 裁判应指示违反规则的球员离开球场穿戴符合规则的装备。 违反规则的球员应在球不在比赛中时离开球场,除非该球员的装备已经符合规则。 任何球员离开球场调整装备,未获得裁判允许不可再进场。 裁判允许球员再进场之前,应先检查其装备是否符合规则。 只有当球不在比赛中时,才可允许球员再进场。 一球员因违反本章规则离开球场,他未获得裁判允许即进场(或再进场),应被警告并举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因为裁判执行警告而停止比赛: 由犯规球队的对方球员,在裁判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是守方在自己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可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如果是攻方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 近犯规位置的地点。 五、裁判 裁判的授权 一场比赛由一位裁判控管全场。裁判对於被指派的比赛,有资格全权执行规则。 权力及职责 执行规则。 与助理裁判(及预备裁判)合作控管比赛。 确定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确定球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规定。 担任比赛计时,并记录比赛事件。 因为违反规则的任何事情,有权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因为场外的任何干扰,停止、暂停或结束比赛。 认为球员严重受伤时,停止比赛,确实将受伤球员抬出球场处理。 认为球员只是轻微受伤时,继续比赛,直到球不在比赛中,才去处理。 确实执行任何球员受伤流血一定要离开球场。受伤球员必须已经停止流血,并获得裁判允许进场 的信号,才可进场。 当继续比赛将使被犯规的球队获得利益时,继续比赛不处罚犯规。如果预期的得益未发生,则判 罚先前的犯规。 一球员在同时有一种以上的犯规,应处罚较严重的犯规。 球员有被警告及判罚出场的犯规时,应予以处罚。裁判不必立即采取处罚行动,但是当球脱离比 赛时,必须予以处罚。 球队职员不能以负责任的态度约束言行,应予处罚。裁判有权驱逐球队职员离开球场及球场四 周。 对於裁判未看见的事件,依据助理裁判的意见采取行动。 确定没有未经允许的人进入球场。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向有关单位提出比赛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球员或球队职员采取处罚行动的指控,以及在比赛 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生的任何其他事件。 裁判的判决 裁判对於比赛事实的判决即为最后决定。 只有当裁判发觉判决错误或决定采纳助理裁判的意见,假如还未重新开始比赛,裁判可以更改判决。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裁判(适用於助理裁判或预备裁判时亦同)对於以下情况不必担负责任: 球员、职员或观众的任何伤害。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害。 任何个人、球会俱乐部、公司、协会或其他组织的任何损失。 是由於或可能由於裁判依据规则,或是裁判为了主持、进行及控制比赛 而采取正常程序,所作的决 定而造成。 裁判的决定可能包括: 依据球场或球场周围或天气等条件,决定允许或不允许进行比赛。 因为任何理由决定放弃比赛。 对球场设备或比赛使用器材的决定,包括球门柱、球门横木、角旗杆和球。 因为观众干扰或看台区域的任何事件,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 决定停止或不停止比赛,而允许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将受伤球员抬离球场接受治疗。 决定允许或不允许球员穿著某种衣服或装备。 决定(这可视为裁判的职责)允许或不允许任何人员(包括球队或球场职员、警卫人员、摄影记 者或其他媒体人员)在球场附近。 依据规则,或依据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联盟、国家协会、球会联盟的法规或比赛的竞赛规程, 执行职务所作的任何决定。 决议2 正式比赛指派预备裁判(第四裁判)时,预备裁判的角色与职责必须依照国际足球总会理事会的规定 执行。 决议3 比赛事实应包括是否进球与比赛结果。 七、比赛时间 上下半场 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上下半场各为45分钟。经过裁判与两队的同意才可另行决定比赛时间。任何更改比 赛时间的协议(例如因为光线太暗,减少上下半场时间各为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作成决定,并且必须符 合竞赛规程 半场休息时间 球员有权要求半场休息时间。 半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比赛的竞赛规程必须明文规定半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获得裁判同意,才可更改半场休息的时间。 补足消耗时间 上下半场由於下列原因而消耗的时间都要补足: 替补球员。 察看受伤球员。 搬运受伤球员离开球场接受治疗。 延误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补足消耗时间由裁判全权决定。 罚球点球 上下半场结束时或加时比赛上下半场结束时,允许延长比赛时间至踢完罚球点球为止。 加时比赛 比赛的竞赛规程可规定,和局时加时比赛,加时比赛为两个时间相等的半场。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亦适用於加 时比赛。 腰斩比赛 被腰斩的比赛应重赛,除非比赛的竞赛规程另有规定。 八、开始比赛及重新开始比赛 赛前措施 掷钱币决定球队选边。猜掷钱币得胜的一队,决定上半场攻那一个球门。另一队中场开球开始比赛。 猜掷钱币得胜的一队,在下半场开始时中场开球。下半场比赛时,两队交换场地,进攻另外一边的球门。 中场开球 中场开球是开始比赛或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之后 在下半场开始时 在加时比赛的上下半场开始时中场开球直接进入球门,可算进球。 程序 全部球员都在已方的半场内 开球球队的对方球员,在球进入比赛中之前,都必须距离球至少9.5公尺(10码)。 球静止在球场的中央点上 裁判发出信号 当球向前踢动时,球即进入比赛中。 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开球球员不可第二次触球。当一队进球之后,由另一队中场开球。 违规及罚则 如果开球球员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第二次触球: 判由对方球队在违规发生地点踢一间接自由球 对中场开球程序的其他违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当球在比赛中,由於规则中未规定的任何原因,须要暂停比赛时,以坠球的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程序 裁判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如果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 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球的位置的地点。当坠球触地,比赛即重新开始。 违规及罚则 重新坠球: 如果在球触地之前,有球员触球。 如果球触地后,未触及球员,球即弹出球场。 特别情况 防守球队在已方的球门区内踢自由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 进攻球队在对方的球门区内踢间接自由球,踢球的地点是在平行球门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犯规发生位置 的点。比赛暂停后,以坠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是在球门区内,则坠球的地点是在平行 线的球门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5人制足球规则 一、球场 球场界线及附属设备如所绘附图。 长度及宽度 球场应为长方形。 边线的长度必定大於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最短25公尺 最长42公尺 宽度:最短15公尺 最长25公尺 国际比赛的球场 长度:最短38公尺 最长42公尺 宽度:最短18公尺 最长22公尺 球场界线 球场应有界线。球场各区的界线都包括在各区的范围内。两侧较长的界线是边线。两端较短的界线是球门线。 所有的界线宽度8公分。球场中线划分球场为两个半场。球场中央点应标示在中线的正中央。以中央点为圆心, 3公尺为半径,划一圆圈是中圈。 罚球区 在球场两端依照下列规定各划一罚球区:以两球门柱为圆心,6公尺为半径,向场内各划一个四分之一圆弧。 圆弧由球门线划至从球门柱外侧与球门线垂直的假想线。两圆弧的上端划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3.16公尺连接线。 两圆弧与连接线及球门线围绕的区域是罚球区。 罚球点 罚球点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6公尺,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第二罚球点 第二罚球点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10公尺,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角球区弧线 以球场四角为圆心,25公分为半径,在球场四角内各划一个四分之一圆弧线。 替补区 替补区与球队座位在球场相同的一边。替补区的位置在各球队座位的正前方。球员替换时应从替补区进入及离 开球场。 ?替补区的位置在各球队座位的正前方,长度5公尺。两侧各划一线与边线垂直,宽度8公分,长度80公分,40公 分在球场内,40公分在球场外。 ?各替补区至中线与边线的交叉点的距离是5公尺。两替补区之间的空间,在计时员桌子的正前方,应保持净空。 球门 球门应设在球门线的中央。 球门由两根直立门柱,上架一根水平横木组成。两根门柱与球场两角的距离相等。两根球门柱(从门柱内缘 丈量)距离3公尺,从球门横木下缘至地面距离2公尺,两根门柱及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同为8公分。球门网用大 麻、黄麻或尼龙绳编成。球门网挂在球门后方,连接于门柱和横木。球门网的下缘应用弯曲铁棒或其它方法 支撑固定。 球门的深度,从球门柱内缘向球场外侧延伸,上方至少80公分,地面至少100公分。 安全性 球门可以移动。比赛时,球门必须固定在地面。 球场表面 球场表面必须平坦平直,不能有坑洞。一般都用木材或合成物质制成,应避免用混凝土或柏油材料。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球门线长度15~16公尺的球场,罚球区圆弧的半径只有4公尺。在此球场,罚球点的位置不是在罚球区的界线上, 仍然是在距离两球门柱之间的中点6公尺的位置,并与两球门柱距离相等。 决议2 一般比赛的球场表面可为天然草皮、人工草皮或泥土,但是不可用作国际比赛的球场。 决议3 在球场的球门线外侧,距离角球区弧线5公尺可划一垂直线。踢角球时确实执行守球员保持此距离。垂直线的 宽度8公分。 决议4 各球队座位的位置在边线外侧,邻接计时员桌子正前方的空间。 二、球 材料及标准 ?球是圆形的。 ?以皮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制成。 ?球体的圆周,不得超过64公分,不得少于62公分。 ?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超过440公克,不得少于400公克。 ?球的气压,在海平面为0.4至0.6大气压力。 更换不合标准的球 如果在比赛中,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停止比赛。 ?更换标准的球,在球破裂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不是在比赛中,如中场开球、掷球门球、角球、自由球、罚球点球或踢球入场时, 球破裂或不合标准: ?依照规则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时间内,未经过裁判同意,不可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足总决议 决议1 国际比赛不可用毛毡制成的球。 决议2 球的弹力,从2公尺的高度坠地时,第一次反弹的高度不可超过65公分,也不可低于50公分。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管辖的比赛,所使用的球必须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正式的「国际足总核准合格」标志(FIFA APPROVED)。 ?正式的「国际足总检验合格」标志(FIFA INSPECTED)。 ?「国际比赛球标准」证明(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 足球上附有这些标志,表示正式通过检验,除了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基本规格,并且符合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 各种标志的技术规格由国际足总发布。执行检验的机构由国际足总挑选。 各国家足球协会可规定其比赛使用有这 三种标 志之一的球。 其它所有比赛使用的球,必须都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规定。 国家足球协会规定其比赛使用有FIFA APPROVED标志 或FIFA INSPECTED标志的球,也必须允许使用有免付费的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的标志的球。 国际足球总会主办的比赛,和各洲足球联盟及各国家足球协会管辖的比赛,比赛使用的球不可有商业广告,除了 竞赛及主办单位的徽章及授权的制造厂商的商标。竞赛规程可规定这些标志的大小及数量。 三、球员人数 球员 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对抗,每队上场球员不可多于5人,其中一人是守门员。 替换球员程序 国际足球总会、各洲足球联盟或国家足球协会依照规则所举办的任何正式比赛,都可替换球员。 替补球员至多以7人为限。在比赛时,替换球员的次数没有限制。一名已经替换出场的球员可以再进场替换另一 名球员。当球在比赛中或在比赛外皆可替换球员。 替换球员的规定如下: ?球员离开球场,必须由自己球队的替补区。 ?球员进入球场,也须由自己球队的替补区,但是应等到离场球员完全越过边线时,才可进场。 ?替补球员无论是否上场比赛,都应服从裁判的判决及管辖。 ?当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时,即完成替换。此时,替补球员成为比赛球员,被替补球员即失去比赛球员身份。守门 员可以和任何其它球员交换位置。 违规及罚则 当替换球员时,如果替补球员在被替补球员尚未离开球场前,即先进入球场: ?停止比赛 ?指示被替补球员离开球场 ?警告替补球员并举黄牌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球在罚球区内,踢间接自由球的地 点应在罚球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当替换球员时,替补球员进入球场或被替补球员离开球场末经由替补区: ?停止比赛 ?警告违规球员并举黄牌 ?由对方球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踢间接自由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球在罚球区内,踢间接自由球的地 点应在罚球区线上,最接近比赛停止时球的位置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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