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得金牌最多得运动员是谁?

2.历届全运会金牌榜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的规程总则

第十二届全运会各省成绩_第十二届全运会各省排名

2009年1月20日上午,国家体育总局在北京体育大学召开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承办单位推选会议。辽宁、天津、浙江、湖北四个申办省市在会上进行了陈述,经过79名代表两轮投票,辽宁最终以44票胜出,被推选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承办地。祝贺辽宁被推选为第12届全运会承办地!

上午9时,四省市体育局代表在北京体育大学培训中心分别进行了陈述,国家体育总局原本组成了80人的评审团进行投票,但最终实际到会的人员只有79人。按照申办规则,任何一家申办单位只要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就将当选。

辽宁省对此次申办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该省体育局也邀请了辽宁众多媒体来到北京跟踪报道申办过程。在陈述和投票过程中,不能进入会场的工作人员和媒体都聚集在培训中心大堂焦急地等待结果。上午10:30,第一轮投票结束,辽宁以38票位列第一,天津、浙江以23票和16票分居2、3名,湖北则在此轮投票中仅获得2票,被直接淘汰。

第二轮投票结果很快出炉,辽宁最终以44票过半数获胜,天津和浙江分别获得了24票和11票。当二楼会场的工作人员跑到走廊向等候在大厅的其他人通报这一消息时,来自辽宁的工作人员和媒体都沸腾了,他们纷纷拿出手机向“后方”通报这一喜讯。随后,工作人员打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条幅“十二运辽宁 辽宁谢谢您”。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崔大林在接受搜狐体育采访时表示,辽宁此次胜出得益于该省经济的发展,以及近年来对中国体育的贡献。崔大林曾任辽宁省体育局局长,在任期间,辽宁省也曾申办全运会但未成功。崔大林说,8年前,辽宁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正处于转型期,那时候的确没有成功举办全运会的条件,如今,辽宁省经济、体育稳定高速发展,成功申办全运会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辽宁省体育局局长孙永言在投票结束后表示,辽宁的获胜得益于政府和人民的支持,同时,成功承办北京奥运会足球小组赛的经历也为最终获胜增加了信心和砝码。对于全运会使用的场馆设施是否需要新建的问题,孙永言表示,辽宁会尽量使用现有的体育设施。

会议结束后,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向辽宁省表示祝贺,他同时强调,此次投票结果仅是会议推选结果,最终是否由辽宁省承办第十二届全运会,还需要报国务院批准。“这也正是我们全运会与奥运会申办程序不同的地方”,刘鹏说。

自新中国重新参加奥运会以来,辽宁省共为国家培养了20多奥运会冠军、世界冠军,是名副其实的体育大省,这也是辽宁省此次最终获胜的优势之一。此外,成功承办北京奥运会足球比赛也为辽宁省积累了丰富的大型赛事运行经验,为承办奥运赛事所兴建的沈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等场馆设施也在硬件方面提供了保障。

中国得金牌最多得运动员是谁?

1959年第一届全运会,举办地:北京 冠军:四川 亚军:北京 季军:八一

1965年第二届全运会,举办地:北京 冠军:北京 亚军:四川 季军:江苏

1975年第三届全运会,举办地:北京 冠军:八一 亚军:北京 季军:辽宁

1979年第四届全运会,举办地:北京 冠军:八一 亚军:湖北 季军:广东

1983年第五届全运会,举办地:上海 冠军:北京 亚军:八一 季军:江苏

1987年第六届全运会,举办地:广东 冠军:八一 亚军:辽宁 季军:吉林

1993年第七届全运会,举办地:北京 冠军:八一 亚军:辽宁 季军:江苏

1997年第八届全运会,举办地:上海 冠军:八一 亚军:辽宁 季军:广东

2001年第九届全运会,举办地:广东 冠军:八一 亚军:上海 季军:江苏

2005年第十届全运会,举办地:江苏 冠军:八一 亚军:广东 季军:江苏

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举办地:山东 冠军:广东 亚军:山东 季军:八一

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举办地:辽宁 冠军:广东 亚军:辽宁 季军:山东

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举办地:天津 冠军:辽宁 亚军:新疆 季军:广东

2021年第十四届全运会,举办地:陕西(西安)冠军:(待定)亚军:(待定)季军:(待定)

因为受疫情影响,第十四届全运会篮球资格赛男子U22组把举办地点安排在浙江宁波。刚刚结束的CBA联赛就是在浙江诸暨举办的,浙江当地政府对赛事的安全把控和疫情防护做得很不错,所以国家体育总局这次把男子U22组就安排在了浙江宁波。

在已经完成的十三届全运会中,举办城市最多的是北京,一共举办了5次,一共有五支球队拿到了总冠军,分别是:八一队,一共获得了七次总冠军,北京队和广东队并列第二,各拿到了两次总冠军,四川队和辽宁队并列第三,各拿到了一次总冠军。最近一次拿到总冠军的是辽宁队于2017年拿到全运会男子篮球总冠军!

拿亚军最多的球队是:辽宁队,一共获得了四次亚军,拿季军最多的球队是:江苏队,一共获得了五次季军。

今年的第十四次全运会最受瞩目的必然还是U22男子篮球组的比赛,至于夺冠热门我认为主要有三支,分别是广东、辽宁和浙江。至于新疆、湖北和四川虽然阵容也不错,但我认为他们冲击冠军的可能性比较小。

就让我们享受过程,等待结果填写今年的冠亚季军吧!

历届全运会金牌榜

中国得金牌最多的运动员是邹凯。

邹凯,1988年2月25日出生于四川省泸州市。现为中国国家体操队主力队员之一,奥运会“五金”获得者。

1991年,邹凯进入泸州市体操训练馆,从此开始了他的体操生涯。2001年进入四川体操省队。2002年2月入选中国国家队,自由体操、单杠是其强项。2008年,北京奥运会,邹凯一举拿下了男团、自由操、单杠三块金牌,一届奥运会收获三金的佳绩也与84年的体操王子李宁比肩。?2012伦敦奥运会体子自由操的比赛中,邹凯夺得自由操金牌,成为中国奥运史上第一个获得5枚金牌的运动员。2013年全国第十二届全运会上夺得男子单杠金牌,这是邹凯在3届全运会拿到的11块金牌,成为全运会史上首位金牌数超过10枚的选手.2014年9月24日,仁川亚运会男子自由体操决赛中,中国选手邹凯以15.533分的成绩夺冠.同年9月25日在仁川亚运会体子单杠比赛中,邹凯以15.800分的成绩获得冠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的规程总则

历届全运会奖牌榜

第1届全运会金牌榜

排名 单位 金牌 银牌 铜牌

1 解放军 117 95 64

2 上海 34 36 16

3 北京 42 44 38

4 广东 31 26 25

5 山东 21 21 20

6 河北 20 27 32

7 内蒙古 18 17 7

8 黑龙江 15 24 12

9 四川 10 11 16

10 福建 10 11 10

第2届全运会金牌榜

排名 单位 金牌 银牌 铜牌

1 解放军 72 53 37

2 上海 38 53 28

3 北京 42 44 38

4 广东 30 22 19

5 山东 17 14 12

6 河北 16 14 21

7 山西 10 6 8

8 广西 10 0 5

9 四川 9 11 13

10 辽宁 9 9 11

第3届全运会金牌榜

排名 单位 金牌 银牌 铜牌

1 广东 38 26 23

2 北京 36 20 23

3 解放军 19 18 28

4 上海 19 22 25

5 吉林 15 13 18

6 黑龙江 14 16 18

7 辽宁 13 15 15

8 广西 13 11 9

9 福建 11 18 19

10 江苏 10 13 8

第4届全运会金牌榜

排名 单位 金牌 银牌 铜牌

1 解放军 50 42 46

2 北京 44 42 53

3 广东 44 41 39

4 黑龙江 38 52 32

5 上海 36 32 33

6 吉林 30 21 31

7 辽宁 28 28 16

8 山西 21 18 16

9 山东 21 14 12

10 江苏 19 20 34

第5届全运会金牌榜

排名 单位 金牌 银牌 铜牌

1 广东 36 25 24.5

2 上海 33 35 30

3 辽宁 22 18 21

4 北京 17 24 22

5 解放军 16 28 20

6 江苏 13 17 11

7 浙江 11 15 10

8 广西 11 12 6

9 山西 11 9 9

10 福建 11 5 10

第6届全运会金牌榜

排名 单位 金牌 银牌 铜牌

1 广东 54 35 36

2 上海 32 29 25

3 辽宁 32.5 30 19

4 北京 17 23 25

5 山东 12 17 19

6 四川 17 19 14

7 湖北 15 13 20

8 江苏 9 15 16

9 浙江 17.5 13 8

10 河北 11 12 15

第7届全运会金牌榜

排名 单位 金牌 银牌 铜牌

1 辽宁 44 48 44

2 广东 29 28 26

3 上海 26 19 16

4 北京 21 20 23

5 湖北 19 12 11

6 河南 19 8 17

7 江苏 18 12 18

8 四川 15 14 22

9 湖南 14 13 13

10 解放军 14 12 10

第8届全运会金牌榜

排名 单位 金牌 银牌 铜牌

1 上海 42 34 32

2 辽宁 39.5 43.5 29.5

3 山东 25 22 25

4 广东 24.5 31.5 37.5

5 解放军 24.5 25.5 24.5

6 江苏 23 15 24

7 北京 20 33 12.5

8 吉林 19 9.5 6

9 湖南 17.5 10 13.5

10 浙江 17 10 7.5

第9届全运会金牌榜

排名 单位 金牌 银牌 铜牌

1 广东 69.5 48 51.5

2 辽宁 41 31.5 28.5

3 解放军 33 26 28

4 上海 29.5 29.5 24.5

5 江苏 24.5 21.5 25

6 北京 23 27 22.5

7 山东 22 22 22

8 湖南 19.5 14.5 17

9 浙江 12.5 12.5 17.5

10 湖北 12.5 6.5 11

(一)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二)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并自愿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三)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运动员注册规定按照《关于印发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运动员代表资格有关规定的通知》(体竞字[2010]6号)规定执行。

(五)同一名领队、教练员等官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进行报名。

(六)特殊规定

1、不参加国家指派的出访任务或备战2012伦敦奥运会集训任务的运动员,国家体育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取消其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资格。

2、国家体育总局将对运动员注册等参赛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经查实有违反规定者,除取消运动员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2人或2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外,还将依据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参赛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及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及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凡在全运会决赛报名之后,各项目比赛开始之前查实有运动员违反注册等参赛资格规定的,除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外,还将依据该项目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最新竞赛规则以及其它相关规定,重新确定竞赛编排方案并进行比赛;凡在各项目比赛开始之后,但在比赛全部结束之前查实有运动员违反注册等参赛资格规定的,除取消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外,已进行比赛的其他运动员成绩及竞赛编排不变;凡在各项目比赛全部结束之后查实有运动员违反注册等参赛资格规定的,除取消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外,其他运动员所获名次依次递补。 (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的运动员资格另定。 (一)各代表团报名人数和各项目参加决赛阶段的人数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辽宁省可以不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的预赛,直接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

(三)各项目参加决赛阶段的运动员须通过预赛选拔确定;凡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预赛的运动员,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运动员可以直接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

(四)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含团长、副团长)数量按照《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代表团团部正编人员人数规定》(附件2)执行。代表团超编人员数量规定及收费标准另行通知。另外,各代表团可根据工作需要另增设副团长1-3人,不占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名额,但相关费用须按照代表团超编人员标准全部自理。 (一)执行由国际各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二)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决赛中,除部分有纪录项目按照规则规定比赛名次可以并列,或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可以并列的项目外,其它项目须排出名次,不得并列。

(三)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进行预赛,并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或录取名额参加决赛。

(四)预赛的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规定自行确定,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决赛的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提出建议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审定。

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一)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性别检查将根据国际组织有关规定,按照必需和必要的原则进行。已经获得国际奥委会、国际体育单项联合会或国内各单项运动协会认可的女性证明书的运动员,可予以免检。

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奖励前12名,但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项目分别录取各8个队参加决赛,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分别录取各6个队参加决赛。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项目的第9名至12名和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的第7名至12名须在各项目预赛阶段排定。具体办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如果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预赛的运动队数量不足12个队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奖励;其它项目有8名以上(含8名)运动员(队)参加决赛的,奖励前8名;5名至7名的,奖励前3名;4名以下(含4名)的不进行比赛。

(二)各项目获得比赛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奖励名次者分别颁发奖励证书。

(三)对于获得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项目第1至第3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3枚金牌、2枚金牌、1枚金牌进行统计;获得第4至第6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3枚银牌、2枚银牌、1枚银牌进行统计;获得第7至第9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3枚铜牌、2枚铜牌、1枚铜牌进行统计。获得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等前3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2枚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进行统计。获得其它项目前3名的,分别按照1枚金牌、1枚银牌、1枚铜牌进行统计。

(四)获得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项目,前12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39分、33分、30分、27分、24分、21分、18分、15分、12分、9分、6分、3分进行统计;获得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前12名的运动队,分别按照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进行统计;获得其它项目前8名的,分别按照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进行统计。不足录取名额的计分,按照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

(五)并列名次的计分办法: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如果第8名并列,则按照第8名的分值分别进行统计。

(六)运动员在第30届夏季奥运会和第21届冬季奥运会上获得前8名成绩,分别计入运动员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注册单位的奖牌数和总分数内。

统计办法为:

1、单人项目: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分别按照2枚金(银、铜)牌进行统计,每获得一个名次,分别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进行统计。

2、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足球、篮球、排球、手球、曲棍球、水球、冰球项目除外):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每人分别按照1枚金(银、铜)牌进行统计,每获得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所获名次的相应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进行统计。如同一单位在同一比赛小项上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只能按照2枚金(银、铜)牌和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进行统计。

3、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水球、冰球项目: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如同一单位在同一比赛小项上有4名或4名以上运动员,则只能按照4枚金(银、铜)牌和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4倍分值(52分、44分、40分、36分、32分、28分、24分、20分)进行统计。

(七)实行两次计分的解放军运动员在第30届夏季奥运会和第21届冬季奥运会上获得前8名成绩,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按照两次计分办法进行统计。

具体办法为:

1、单人项目: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分别按照2枚金(银、铜)牌统计给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每获得一个名次,分别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统计给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

2、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每人分别按照1枚金(银、铜)牌统计给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每获得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统计给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如同一单位在同一比赛小项上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只能按照2枚金(银、铜)牌和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统计给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

3、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每获得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所获名次的相应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统计给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如同一单位在同一比赛小项上有4名或4名以上运动员,则只能按照4枚金(银、铜)牌和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4倍分值(52分、44分、40分、36分、32分、28分、24分、20分)分别统计给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

(八)运动员在第30届夏季奥运会和第21届冬季奥运会上每创造一项奥运会项目世界纪录,增加1枚金牌和13分计入运动员注册单位的奖牌数和总分数内。参赛运动员中有实行奥运会联合培养的,只统计给运动员注册单位。实行两次计分的解放军运动员在第30届夏季奥运会和第21届冬季奥运会上每创造一项奥运会项目世界纪录,分别计入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各1枚金牌和13分。

具体办法为:

在奥运会设置的正式比赛项目(小项)决定名次的决赛中(不含预赛、复赛、资格赛等),如果创造了本项目最新世界纪录的:

1、有运动员参赛的注册单位,每个单位按1枚金牌和13分进行统计;

2、一个注册单位无论有几名运动员参赛,均按1枚金牌和13分进行统计;

3、参赛运动员中有实行两次计分解放军运动员的,则解放军和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分别按1枚金牌和13分进行统计。

(九)两个单位之间签署联合培养协议的运动员在第30届夏季奥运会上所获成绩,双方以协议计分方式,即按照运动员奥运会所获成绩的50%分别计入运动员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注册单位和联合培养单位的奖牌数和总分数内。具体要求如下:

1、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水球、乒乓球、羽毛球项目的运动员不能签署第30届夏季奥运会联合培养协议。

2、同一个单位在同一个项目上最多只能与另外两个单位签署第30届夏季奥运会联合培养运动员协议;同一单位在同一个项目同一名运动员上只能与另外一个单位签署第30届夏季奥运会联合培养运动员协议。

3、在第30届夏季奥运会上,运动员在田径、游泳项目上获得前8名成绩,在其它项目上获得前3名成绩才能以协议计分方式进行统计。

(十)运动员在2012年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16个小项上获得的前8名成绩,将计入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相关单位奖牌数和总分数内。具体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部分比赛项目成绩计入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相关代表团实施办法的通知》(体竞字[2010]176号)规定执行。

(十一)解放军代表团两次计分排名办法1、第一次排名:解放军代表团与各代表团共同排名,决定解放军代表团的名次,但不公布。2、第二次排名:将解放军代表团两次计分运动员所获得的奖牌和分数分别计入运动员原输送单位后,各代表团(不含解放军)进行重新排名。3、正式公布各代表团第二次排名成绩,但解放军代表团按照第一次排名名次公布,与相同名次的代表团名次并列。

两次计分具体统计办法

(1)单人项目: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按照1枚金(银、铜)牌统计给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每获得一个名次,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统计给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

(2)两人项目:每获得1枚金(银、铜)牌,每人分别按照0.5枚金(银、铜)牌统计给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每获得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50%(6.5分、5.5分、5分、4.5分、4分、3.5分、3分、2.5分)统计给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

(3)两人以上项目(足球、篮球、排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除外):只计分数,不计奖牌。如同一输送单位在同一比赛小项上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只能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统计给该单位。

(4)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只计分数,不计奖牌。每获得一个名次,每人分别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13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统计给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如同一输送单位在同一比赛小项上有三名或三名以上运动员,则只能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3倍分值(39分、33分、30分、27分、24分、21分、18分、15分、12分、9分、6分、3分)统计给该单位。

(5)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与足球、篮球、排球项目统计分值一样。如同一输送单位在同一比赛小项上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只能按照所获名次相应分值的2倍分值(26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统计给该单位。

(6)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拳击、击剑、柔道、跆拳道、国际式摔跤、武术散打项目比赛中,如果实行两次计分的解放军运动员与两次计分运动员输送单位的运动员在冠亚军决赛中相遇,则解放军的运动员不实行两次计分的办法。

(十二)设创超世界纪录奖,办法另定。

(十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一)各参加单位须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将《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参加项目报项表》(附件3)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集体球类项目一经报名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无故退出的,将取消代表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二)预赛报名:原则上在各项目赛前30天进行,具体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决赛报名:对决赛运动员名单和具体项目进行确认,同时报代表团、运动队官员名单和有关信息。原则上在开幕前30天进行,具体时间和规定另行通知。各项目决赛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报到时间另定;各项目运动队原则上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3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各代表团编内人员的住宿、市内交通等有关费用,但各代表团须按照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伙食费等;如个别项目在竞赛规程中明确运动队可以提前报到的,按具体规定执行,但提前报到的所有费用全部自理。

(五)裁判员及仲裁委员原则上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4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如个别项目由于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报到的,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另行通知。期间组委会须提供裁判员及仲裁委员工作装备,并负担食宿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酬金等相关费用。

十一、代表团团旗:各代表团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十二、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的项目设置、运动员资格、竞赛办法、计分办法等相关政策,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将会按照奥运会的调整变化,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对全运会总体发展改革的需求而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如进行调整,届时将会提前予以公布。

十四、此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竞赛规程总则不一致的,按本竞赛规程总则执行,具体内容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